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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讯 8月30日消息(九九)在日前举行的数据治理与展望大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介绍,2021年全年,我国数据产量达到6.6ZB ,同比增加29.4%,占全球数据总产量(67ZB)的9.9%,仅次于美国(16ZB),位列全球第二。近三年来,我国数据产量每年保持30%左右的增速。据IDC测算,到2025年,中国拥有的数据量将占全球27.8%,远高于美国的17.5%。
与此同时,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逐步成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新建各类数据交易机构80多家,全国副省级以上政府提出推进建设数据交易中心(所)的30余家。短期看,数据基础制度将催生3000-5000亿元规模的数据交易市场;中长期看,数据资产相关市场潜在规模将在60万亿元以上。数据要素定价是开启新的十万亿级市场的“金钥匙”。
王建冬指出,数据要素市场的三个阶段是资源化、资产化和资本化。第一个阶段,数据聚集到一定规模形成资源;第二个阶段,数据价值可计量,数据可应用,产品可流通;第三个阶段,数据成新生产力,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力量。
王建冬进一步指出,数据要素市场的三级市场是一级、二级与零级市场。一级市场解决要素市场化问题,关键是明晰权责,让要素流向市场;二级市场解决流通高效化问题,关键是激发市场活力,让要素高效流通;零级市场即未进入交易环节但发生数据共享交换和权益流转的市场行为,如企业内部或具有一定业务或股权关联关系的企业间发生的数据共享交换。社会机构拥有的数据中,只有一小部分进入流通交易环节,其他绝大部分数据均以各种形式在零级市场流通——这才是冰山水面之下的部分。
据初步测算,当前数据零级市场中的数据资产及其评估、质押、融资等衍生市场的潜在规模将超过30万亿元,是一、二级市场的30-60倍。未来,随着数据资产入表等实践的推进,对零级市场中的企业数据资产进行评估定价并确认为资产,能够极大改善资产负债水平,为企业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提供有效支撑。
王建冬认为,应建立三级市场联动的新型价格机制,解决各级市场价格数据割裂问题,为优化数据定价问题提供数学基础。一级市场中的数据资源定价以成本法为主,评估因素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和标准化过程中的各种投入,以及数据质量、隐私含量等;二级市场中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以收益法为主,评估因素除成本外,重点考虑历史成交价、数据血缘、模型贡献度等收益预期类指标;伴随数据资产入表实践,对企业数据资产进行股权化、证券化等资本运作,核心是零级市场中的海量数据资产的定价问题。
二级市场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三方面:一是所包含数据资源的成本和收益预期;二是凝结于产品之中的数据知识产权价格;三是支撑数据产品的算力价格。基于二级市场中正规交易场所实际成交记录,为零级市场中同类型数据资产的评估提供一个有公信力的价值锚,逐步定位出零级市场数据资产价值的估值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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